邢晓春
近几年里,北京市平均每年有100家出租汽车公司消失。这是出租汽车业新刮起兼并风的结果。但一些兼并、转让的买卖做得有点儿离谱。 一家集体性质的小型出租汽车公司25辆夏利车运营已近5年,面临车辆更新。但再投入资金一时无法筹集齐,再干这行,运营的成本费用还将加大,经营者一合计,不如把公司“盘”出去,还能多挣点儿钱。尽管车已近报废期,但几家公司争着买,最后以每辆车作价6万元成交。买方买的是出租车的“牌子”,市里出租车早已限量,6万元买个经营指标,值。 今年3月北京市就对出租汽车公司兼并下了暂停的“禁令”,但事实上,兼并仍在悄悄地进行。 兼并对出租汽车业实行规模经营,规范管理,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大有益处。而干得都挺红火的出租汽车公司之所以出现兼并现象,主要是因为近年对出租汽车业逐步加强管理,如对出租汽车使用年限由原规定的8年报废改为5年,并对车种进行限制,提出环保要求等。这些措施加大了公司的投入和费用,一些中小型公司负担已感沉重。 有关人士指出,一些国有出租汽车公司低价转卖出租车,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而出租汽车经营指标也是一种资源,并不归公司所有,随意买卖,也将导致国有无形资产大量流失。应尽快制定出租汽车业有关兼并的法规。(《北京日报》99.12.28)